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法警故事丨小院里的“大英雄”

  发布时间:2020-08-20 08:56:25



    在梨树区人民法院有一位司法警察,每次院里拍摄普法视频他都承包了犯罪嫌疑人这一角色,别看他总演坏人,当遇到真坏人时,他却充分表现出一名司法警察的抱负与担当。

    2012年5月9日,对梨树区人民法院法警芦德龙来说却是不平常的一天。由于家住城子河区的亲属病危,芦德龙从哈尔滨出差返回市区后连夜赶到城子河区十一井亲属家看望。半夜11点30分,芦德龙在返家的途中,听到一女子大声的呼救,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芦德龙反应迅速顺着声音的方向跑向城子河水泥厂附近的铁桥上,看到一男子正在用石头砸一女子的头部,芦德龙一边大声喝止男子住手,一边跑向正在行凶的男子,男子看到他后转头跑掉。芦德龙走近看到被害女子满头是血,当即决定放弃追捕凶手,简单帮女子包扎伤口后,立即打车送女子去鸡西市人民医院。送医的途中芦德龙首先报警说明情况,后帮女子联系其家属。

    到达医院后,芦德龙又帮女子垫付了医疗费,至警察和女子家属赶到后,芦德龙向警察说明情况、做完笔录后才赶回家。此时,已经是凌晨3点了,为了避免家人和同事担心,芦德龙没有将自己的经历告诉家人,直到3天后,城子河水泥厂向梨树区人民法院送来一封感谢信,大家才知道芦德龙临危不惧的救人事迹。

    后了解得知,该受害女子为城子河水泥厂职工,下夜班回家的途中遇到男子行凶,而在此前,此处已发生过两次女子在半夜被害事件,两名女性受害人均死亡。正由于芦德龙此次救人的行为,避免了惨案的再次发生。受害女子也十分感激芦德龙,称他为“救命恩人”。

    梨树区人民法院将芦德龙此次的救人事迹作为学习典型,号召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并在法院门口张贴了芦德龙关于此次事件的表扬信。当有人问时年20多岁的芦德龙面对危险时,自己不害怕吗?他说:“当时看到女子被打,来不及想那么多,就想赶快过去保护她,这也是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应该做的,穿上这身警服就要无愧于胸前的警徽,走在哪里咱都不怕!”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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