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鸡西中院统一部署,9月1日密山法院开展“雷霆2020”专项执行活动。主要工作任务是集中搜查、集中腾退房屋,同时对被执行人集中传唤、拘传、拘留。
上午7点,随着密山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清江同志一声令下,密山法院“雷霆2020”专项执行活动正式启动,我院出动警车8辆、执行干警、法警28人奔赴密山镇镇直、太平乡、黑台乡、裴德镇等地开展执行活动。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直播、极光新闻APP融媒体直播等形式进行全媒体报道。
上午7点15分,执行干警到达密山镇四季鸣浴池。经营者李某芬于2015年3月在李某宝处借款32万余元未偿还,2018年经我院调解后李某芬约定于2018年2月中旬前偿还借款和利息共计38万余元。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宝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3月我院对被执行人李某芬名下的源泉贸易货栈院内的烘干塔及其附属房屋、设施、铲车等相关设备进行查封(共有五个案件参与分配)。本案以物抵债偿还李某宝25万余元,李某芬财产不足以偿还剩余债务。8月李某宝申请恢复执行,因李某芬现租赁经营密山市密山镇四季鸣浴池,在本案执行期间,李某芬拒不申报财产,且拒不申报上一年度四季鸣浴池收入,密山法院在“雷霆2020”专项执行活动中,决定对四季鸣浴池进行搜查,同时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拘留或拘传等强制措施。在向前台人员出示证件,宣读搜查令后,搜查有条不紊的展开。
上午8点25分,执行团队来到太平乡。在被执行人徐某波与孙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7年徐某波从孙某林处借款19万元,约定一年还清。经我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18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给付19万元及利息。因徐某波逾期未给付欠款,2019年3月孙某林申请执行。 密山法院于2019年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密山市太平乡的91平方米门市房,经过两次拍卖均流拍后,孙某林同意接受该房屋,以物抵债。由于徐某波未按期倒房,我院决定对该门市采取强制腾退。 通过半个小时的紧张有序工作,腾退工作圆满完成。此次行动,不仅有力的惩治拒不执行人员的侥幸心理,维护司法公信力及权威性,而且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接下来寻找被执行人的过程中,家住黑台镇、裴德镇、密山镇等地的被执行人均未在家中,执行团队决定回到院内进行短暂的休整,在吃完午饭后继续“雷霆2020”专项执行活动。
本次执行活动中,密山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法警28人,警车8台,腾退房屋一个,集中搜查一件,传唤、拘传4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4件,和解标的67.2万元,到位标的6.7万元。下一步,密山法院将陆续开展“集中打击周”“集中搜查周”“案款发放周”“集中强制腾退”等执行攻坚工作,以专项行动周为重要抓手,推动执行工作稳步前进,确保“雷霆2020”行动取得圆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