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一直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构建调解止争大格局,化解群众矛盾,节约司法资源。
原告与孙某宽生育六名子女,长子孙某宝、次子孙某国、长女孙某清、次女孙某凤、三女孙某花、四女孙某香。孙某宽父亲孙某英于1975年6月去世、母亲孙某氏于1948年去世。孙某香于2001年8月2日去世,丈夫夏某成于2013年去世,孙某香与夏某成婚后生育一名女孩夏某。孙某宽与郑某秀在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团结村建有一处房屋(价值4万元),建筑面积50平方米,产权登记人为孙某宽。孙某宽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因继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故原告诉至法院。本案被告孙某花、孙某国、夏某在外地生活,法官张艳琪借助科技手段,通过电话、微信做当事人调解工作,达成调解意见后,结合鸡冠区法院互联网线上开庭软件系统在线为当事人制作了调解协议,完成签字确认及送达。
这种工作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他们表示,在线调解为他们解决纠纷提供了便捷,节约了诉讼成本,“司法+互联网”让他们体会到了司法便民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