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事迹:让青年文明之火炬在司法审判中绽放光芒--青年文明号干警庞学勤个人事迹

  发布时间:2020-10-09 10:10:20





    庞学勤,女,1982年6月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现任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省级青年文明号西郊法庭副庭长、审判员,鸡西市政协委员,鸡冠区法学会会员。多年来,庞学勤同志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紧紧围绕“青春献审判,公开促公正”这一主题,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官职能,为城乡结合区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新时期法院的跨越发展开辟新思路。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干警,并荣获个人三等功。2019年,她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共179件,结案率97.21%,调撤率为69.5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她所审结的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无一错案,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

    一、率先垂范、廉洁自律,牢固树立青年干警的公正理念

    公正高效是法官审判之魂,清正廉洁是法官为人之本。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庞学勤同志时刻牢记党风廉政的宗旨,始终坚持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忘公正司法之初心,牢记为人民服务之使命,团结带领庭内青年干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很好地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根本宗旨,她在平凡的岗位默默奉献,用良知和辛勤传承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实干谱写新时期审判法官的青春之歌。

    二、扎根基层、拼搏奉献,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服务意识

    庞学勤同志于2016年5月调入西郊法庭工作后,根据法庭管辖区域的城乡结合现状,她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贴近实际。她常常带领青年干警走出法庭,深入到乡村和社区,了解村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多年来,庞学勤同志全面发挥青年法官模范作用,在红星乡政府、团结村、梁家村、太阳升村、月秀社区和辖区小学、医院向群众开展土地纠纷、赡养纠纷、民间借贷、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保护、医疗纠纷法律知识讲座6次,普法人数200余人;利用春耕时节,带领青年干警深入田间地头(三合村、梁家村、团结村、两西村和太阳升村)向农民发放《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婚姻法》宣传单达200余份,不仅扩大普法宣传力度,而且增强农民、老年人和社区居民依法维权意识,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工作。

    三、立足本职、创新实践,有力彰显青年干警的审判力量

    庞学勤同志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汲取,寓真情于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坚持专业学习精细化,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践,撰写案例《签订转让协议后未完全履行协议内容的法律后果》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并在中国法律出版社编写的《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上发表。面对交通不便、时间不便、行动不便的三类情况,他适用定点巡回审判和特殊巡回审判机制,并在巡回审判中注重强化法制宣传,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的有利时机和庭审影响力,将巡回审判工作与“送法进村庄”“送法进社区”等活动相结合,组织当地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以案释法,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在工作中她严格践行网络管理,积极落实繁简分流,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对简化裁判决书的写作,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她认真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通过案件审判后的法律解释工作,达到息诉罢访,降低涉诉案件的申诉、上访率。在审理三合村村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就三合村储灰池堤坝外泄发生侵害土地和房屋事宜向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司法建议两次,均被积极采用,赢得辖区群众的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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