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文峰同志,男,1986年10月4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考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现任法官助理、“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号长。
在法院工作以来,俞文峰同志能够热爱本职岗位,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作为法官助理却一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很好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的协助家事团队的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同时注意加强自身学习,在学中实践,实践中更新,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
刻苦专研,提升法律素养。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俞文峰认识到,没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法官助理很难领悟适用法律的立法意图,也无法协助法官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也难以对判断作出符合法理的解释。因此在工作中他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并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紧跟时代步伐,白天工作,晚上学习,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法官助理职责。不小看法官助理的事务性工作,对法官授意办理的送达材料、财产保全、委托鉴定和评估,力求处理及时准确,并对处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反馈给员额法官后分别办理。并将调解机制贯穿案件整个流程,对案件审理中任何环节,只要出现的调解契机,及时组织时间和安排地点,进行多种形式调解,这种方式既培养了其掌控全局、统筹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又使得员额法官能够集中精力和时间研判疑难复杂案件,一举两得。
廉洁司法,维护正义。民事审判案件看似简单的纠纷,每一件都关乎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一旦处理不好,都有可能造成不堪想象的后果。因此在法官授权下调解案件中,其始终坚持秉公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做到不偏不倚,保持中立。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或收受当事人的任何好处。对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做到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对情绪激动、态度粗暴的当事人,笑脸相待,耐心说服。其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法律的执行者,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工作中,针对不同的案件,随时注意与当事人换位思考,用心感化,用爱打动。
疫情当前,显担当。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同志积极响应法院的号召,主动报名参加了返程高峰期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对往来车辆的查询登记工作中,他本着对工作的高度负责,详细询问过往车辆及人员的身体状况、联系方式、外出情况及接触疫情情况等信息,并与防疫指挥部及时沟通仔细的核查与记录,确保车辆人员没有来自武汉及外来病毒感染者进入市区。
作为一名法官助理,俞文峰的工作就是协助法官在凡人琐事中听讼与评判,除了平凡、还是平凡。但其有一颗热爱法院事业的赤诚之心。领导的信任与厚爱、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都是其前进道路上的无穷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