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星戴月,顶风冒雨是执行干警的日常,在密山法院进行的执行活动中有一位执行法官总是冲锋在前,他就是密山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于海波。
于海波法官2002年9月进入密山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7年任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庭长,现任密山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在18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2017年裴德法庭荣获鸡西市青年文明号,2019年裴德法庭荣获2017-2018年度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而他个人则在2019年获得全省“百位岗位能手”荣誉。
干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他到法院工作之初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在法院工作的十几年中,他一直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着。到执行局工作一星期后,他在理顺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进入角色。他深知,执行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每次执行活动他都冲锋在前,在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时他冷静面对,嘱咐执行干警不要与群众发生冲突,同时反复宣扬法律,稳定众人的情绪。当有人问他怎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时,他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谩骂、围攻,是很平常的事。我们必须忍耐,因为他们不是敌人,是同我一样的群众,我怎么会去对付自己人呢?”短短的几句话,道出了于海波法官朴素的无产阶级感情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
在今年年初疫情来袭,于海波主动要求来到防控任务非常重的三合高速口露天卡点执勤。卡点条件艰苦,而且每次要坚守12个小时,他毫无怨言,认真的询问通过卡点的每辆车每个人。在3月恢复审判工作以后,他没有耽误过工作进度,也没有错过执勤卡点,带领执行一庭的干警多次进行执行活动,执行工作的突出成绩,受到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