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麻山法院于2020年10月30日开展涉农合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7时10分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赶往和平村对涉农合案件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7时50分
执行小组来到被执行人吴某家里,吴某因秋收未在家中,为保证当事人正常秋收作业,执行小组通过被执行人亲属向其下达传票,让其在11月3日到麻山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被执行人妻子承诺一定配合执行工作,及时到法院说明情况。
8时51分
执行小组来到被执行人崔某家中,找到被执行人崔某,因其拒不履行给付借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麻山法院。经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制定还款计划并约定还款日期。
9时30分
执行小组继续寻找被执行人苗某、田某、于某等人,被执行人均不在家中,通过向附近居民了解,被执行人几人因外出打工、秋收等原因均不在家中,并且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
11时10分
执行小组来到和平村村委会,向村委会了解被执行人苗某、田某、于某等人信息并说明情况,在得知村委会能够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后,通过村委会向被执行人苗某、田某、于某等人下达传票。由村委会通知被执行人,让其与办案人员联系,并在规定日期到麻山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
本次执行行动,历时4个多小时,出动警车2台,干警6人次,对被执行人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为下一步执行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