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成为被执行人
会是怎样的感受
隐匿财产、逃避执行……
他们
总是要等到执行人员
掐住“七寸”
才会“主”动
可能
这才是执行人员存在的意义吧
被执行人想要“隐藏”的车辆……
“我的车已经租出去了,也不知道现在在哪。”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总是这样的态度,不配合执行。
这样的场面,对于执行员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但作为一名执行员,有什么能难到他们呢。
这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李某醉酒驾驶(乙醇含量每百毫升109.98毫克)并超速行驶(每小时87.41公里),与左转弯时未让行的宋某驾驶的车辆相撞,经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双方负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后,李某受伤住院,因宋某局部支付医疗费用,李某诉至鸡东县人民法院,并对宋某所有的车辆车籍申请了保全措施,但未能找到车辆。
判决生效后,宋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宋某除了登记在自已名下的车辆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虽然车辆的车籍已被采取了查封措施,但找不到车辆就没有办法启动评估拍卖措施。
鸡东县人民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宋某,但其一直拒绝到院配合执行,电话中表示车辆已出租,不知去向。
于是,鸡东县人民法院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会同公安部门对涉案车辆采取查找措施。与此同时,执行人员通过到被执行人居住地了解情况,发现近期该车辆在附近出现过。法院立即对车辆出现地采取了排查,最后会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被执行人所有的正在行驶中的车辆截获,依法采取异地扣押措施。
自己名下唯一的财产被找到了,宋某一改“无所谓”的态度,主动到院表示要和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双方确定分期履行给付义务。
国企工作人员借款逾期不还,限高不怕、失信不拍,但向单位通报……
2009年,姜某贵、张某向黑龙江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万元,归还日期是2013年2月。可逾期二人没有给付。2019年,黑龙江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姜某贵、张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由于二人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8月,黑龙江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向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看到仍是不为所动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心生一“计”:约谈身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张某,向其释明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除了限制高消费、实施信用惩戒等措施后,还会向其工作单位通报。
说明后,张某再没有了约谈前的“镇定”,一再恳请执行人员给她一些时间。之后,张某说服了家属,凑齐了钱款,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