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依法管理,增强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推进全市法院档案工作,鸡西中院办公室于11月13日邀请市委办档案和方志科科长刘俭云到中院对全市法院书记员进行新档案法视频培训,培训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基层法院设分会场。鸡西两级法院档案部门全体人员、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共153人参加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档案法,新增设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对电子档案的合法要件、地位和作用、安全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学习中,刘俭云科长阐述了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出卖档案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会涉及到的档案收集、整理重点进行了讲解,为今后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提升了档案工作者依法治档、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实现档案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推动鸡西法院档案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