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恒山法院四楼会议室门庭若市,12名申请人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通过安检测温登记后,间隔距离,分组排队进入到法院四楼会议室领取执行款。会议室中,法院执行局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紧张有序的进行发款前的准备。9点整,执行干警王富台开始向申请人代表说明发放执行款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9点10分,执行款发放仪式正式开始,12名申请人通过身份核对、案件审核、案款发放三个环节,一次性领到了执行款。
案情简介:申请人多+被执行人查找困难
近日,恒山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12例工人讨薪案件,且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均为孙某辉,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孙某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局干警通过调查网络查控及线下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孙某辉在牡丹江市有房产一户,发现线索后,三名执行干警立刻动身赶往牡丹江,对被执行人孙某辉名下财产房产进行查封,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告知被执行人。同时,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告知、微信视频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孙某辉终于认识到是无法对抗法律逃避债务,故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于2020年11月12日履行全部法律义务,给付12位申请人所拖欠的全部工资。
“感谢法院。”虽然只说了四个字,但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属于自己的工资后,申请人脸上全是感激。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根本目标。今后,我院将继续通过线下查封、电子送达、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案件执行工作,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