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虎林法院“奋战80天、决胜2020”集中执行活动启动以来,执行局全体干警迅速开启“攻坚冲刺”模式,进入“冲锋作战”状态,采取“加班加点”方式,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晚6时30分,执行干警潘正隆、孙凯波放弃下班休息时间,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案情回顾:
2016年12月15日虎林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宋某军诉被告于某霞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宋某军分期给付被告于某霞经济补偿金50000元。原告宋某军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于某霞向虎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虎林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军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其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亦不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
经执行干警潘正隆、孙凯波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宋某军从事装修方面工作,白天工作地点不定,不便找到被执行人本人。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潘正隆、孙凯波牺牲休息时间,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履行执行程序。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及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宋某军表示愿意履行给付义务,但迫于无一次性给付能力,只能分期给付。执行干警考虑其实际情况,经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执行局全体干警紧盯执行目标,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攻坚克难的精神,利用晚上和周末的休息时间坚守岗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开展执行攻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共执结案件984件,执行到位金额9300万,拘传95人,出动警车90余次,出动干警54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