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破产与清算审判庭出台《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0-05-22 14:17:35



    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鸡西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出台《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普通破产案件、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和其他。《实施意见》根据破产企业的经营状况、财产状况、社会影响、所涉法律关系等特征,将破产案件分为普通破产案件、简易破产案件和疑难复杂破产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构建切合实际的审理规则,有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提供了统一标准和规则指引,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深入认清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意义,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将案件难易与程序繁简相匹配,全面提升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高珊    

文章出处:鸡西中院破产与清算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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