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第106次公众开放日:当“国家宪法日”遇上“公众开放日”

  发布时间:2020-12-08 10:13:44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20名来自龙煤鸡西矿业公司铁路运输部机关干部走进鸡冠区法院,以公众开放的形式,感受庄严法治氛围,“零距离”接触人民法院,使得“国家宪法日”与“公众开放日”有机结合。

    在解说员的引领下,参观者们先后来到文化大厅、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家事法庭、少年法庭、荣誉室、院史室、党员活动中心等地。在执行指挥中心,全方位了解了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交流了信息化建设方面经验;在诉讼服务中心,展示了鸡冠区法院便民利民的一系列措施及原创诉讼读物动漫,激发了参观者的兴趣;在家事法庭,心形法台、回心亲子调解室、心灵驿站等温馨环境与人性化设计,使大家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与关怀;在党员活动中心,参观者们与法院干警交流了党建工作的心得与体会。与此同时,鸡冠区法院还向参观者们发放了宪法,便于大家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巩固宪法的主体地位。

    当“国家宪法日”遇上“公众开放日,参观活动就有了更特殊的意义。在参观与交流的过程中,既感受到了宪法与法律的庄严肃穆,又体会到了司法与法院的人文关怀;既是一堂生动活泼的普法课,又是一节内容丰富的大讲坛,在深刻认识宪法的重要性的同时,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展示了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的新形象,提升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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