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法院:一面锦旗,是荣誉,更是鞭策

发布时间:2020-12-10 09:56:30



    12月9日,当事人朱某向我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王洪雷送来了一面印着“百姓的好法官 人民的好公仆”的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朱某(买房人)在鸡西恒山,被告张某(卖房人)在双鸭山友谊县,被告要求原告将购房差价款和来恒山配合过户的路费提前给被告,原告又怕钱给了被告后其依然不配合过户,原、被告双方彼此不信任导致房屋过户手续三年没有办理,后原告诉至我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王洪雷在与庭长李晓冬沟通案情后,没有简单地作出判决,而是以维护当事人合理诉求为目标,积极组织当事人共同努力协调处理好争议。他通过微信方式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同意原告将购房差价款转账给王洪雷保存,在被告配合原告过户后由其将房屋差价款支付给被告。

    双方当事人充分信任法院,充分信任法官,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通过邮寄送达和微信转账等方式最终调解结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所用时间还不到一个月,这样的效率让当事人感动,法院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真心点赞。

    “锦旗既是认可和鼓励,更是期许和鞭策。我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刻苦钻研、学以致用,以更好的审判质效回报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法官助理王洪雷轻声说道。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恒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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