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份民政部通知迅速登上热搜,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通知显示,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离婚冷静期的加入。
民法典规定,冷静期为30天。因此,有些人担心,虽然冷静期只有30天,但会不会给急于脱离婚姻苦海,甚至正在经历家暴等婚姻中的受害者增加痛苦呢?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等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如果说遭遇到家暴、遗弃等严重损害配偶权利的情形,另一方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小编想提醒各位,爱情容易婚姻不易,用法律手段反对轻率离婚,也保障离婚自由。但是,生活中没有100%完美的婚姻,法律上也没有100%完美的离婚程序。离婚冷静期,“冷静”二字考验的其实是双方对婚姻、对人生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