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伴随着对《民法典》清晰明了的解读声,鸡东县人民法院平阳法庭庭长梁晓云法官本着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理念,共同开创全面依法治理新局面”为目的,在鸡东县人民政府开展了有关《民法典》的宣讲工作。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梁晓云通过走进鸡东县人民政府宣讲《民法典》,不仅让领导干部更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更对领导干部日后加强贯彻落实《民法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通过鸡东县人民政府安排的这次集体学习及梁晓云法官对《民法典》的深刻解读,加速推动《民法典》的实施,从而更好地帮助领导干部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入新阶段,奋进新征程,梁晓云法官通过此次宣讲,也更加深刻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自己身上肩负的新的使命与责任。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应该做好法治教育的宣传普及工作,让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的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发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理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