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召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通报会

  发布时间:2020-12-14 14:28:50




发布会现场

    近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通报会。鸡西电视台、鸡西新闻网记者参加。

    会上,民二庭庭长刘宝国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收结案情况,分析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以及当前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结合全市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现阶段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出一下特点:一是借贷形式不规范。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且出借人一般采用现金交付方式或者不保存交付凭证;二是借款利率约定多样化,本息查清难度较大。借贷双方多约定利息,利率标准高低不等。部分案件未明确约定利息,部分借款人逾期违约金要求过高等;三是借贷担保方式多数约定不明或形同虚设。借贷双方在有保证人保证时往往只要求保证人签字,并未注明身份及保证方式,使得法院处理时无法确定保证人还是见证人;四是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情况;五是案件送达难、公告比例高、权利救济成本增加。出借人对借款人资信水平的审查能力、个人信息的辨识能力均较为有限,出借人所掌握的借款人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准确,往往造成法院送达困难;六是案件调撤率低、缺席判决多。由于债务人躲避债务或自感无力偿还借款不愿出庭应诉,法院无法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只能以判决形式结案。

    全市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注重借贷事实的审查判断、预先在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借款人部分还款时的处理、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会上,民二庭还通报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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