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东法院:一场临时决定的“炕头法庭”,解决了他的难题

  发布时间:2021-02-20 15:04:50


原本定于近日开庭审理的原告国某诉被告魏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由于被告所在的村支书的一通电话,鸡东县法院平阳法庭的梁晓云法官又开始寻找新的审理思路,事情还要从这通电话说起……

“魏某家是贫困户,身患严重疾病,现在下地行走十分困难,而且年纪大、说话表达不清晰,他的老伴年纪也大,儿女还不在身边,根本没有办法去鸡东县内参加法院的明天庭审活动……”一早,梁晓云接到魏某所在村的村支书郭某的电话。

梁晓云接到电话后,为了保证已经安排好的庭审活动如期进行,以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第一时间开始迅速调查和核实魏某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魏某确实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出庭参加庭审活动。

“现在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魏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且其居住的地方交通不便,所以咱们就到魏某家去庭审。”出于对贫困农户的关怀与照顾,梁晓云经过思考,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魏某家的炕头上。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双方均表示同意,梁晓云还邀请魏某所在的鸡东县兴农镇某村村领导旁听庭审活动。

法不容情,但法亦有情。一踏进魏某家,看到魏某和他老伴的现实状况,梁晓云决定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执特别大,都表示不可让步,中途魏某女儿赶回家中,但由于她不懂法律并坚持父母的意见,使本来不可调和的矛盾越演越烈,将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见此情景,梁晓云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村领导从“情与法”入手积极参与调解,当起双方当事人的“和事佬”,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各退一步,使激化的矛盾趋于平和。双方当事人经过共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即魏某给付国某建房施工款6000元,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完毕,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没有审判台,没有原告席与被告席,四十几平方米的被告家中,“炕头法庭”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高珊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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