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和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条件,为加强评选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集体和拟推荐的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拟推荐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为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
对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鸡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进行星级认定。
对上述拟推荐和星级认定的集体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件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467-2881880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