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什么是结合犯

发布时间:2014-03-07 08:35:18


    所谓结合犯,是指两个原本互相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形成一个新的独立罪名的情形。结合犯具有以下特征:1、结合犯所结合的数罪,是刑法上原本独立的数个犯罪。2、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了一个新的罪名,即甲罪加乙罪形成丙罪,其中丙罪即为结合犯。3、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结合为另一个新罪,必须是基于刑法的规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能成立结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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