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执行
都寄托着当事人的期盼
都承载着办案法官的使命
千万里路途
千百种方案
都在执行干警步履匆匆的脚下
和星夜兼程的辛劳中
鸡东法院:迅速行动,异地评估执行财产
“查到被执行人高某、于某名下有一辆大车和一辆挂车,但车辆在长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经鸡东县法院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原告李某诉高某、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鸡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二被告应当立即偿还原告李某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向被执行人高某、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但二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启动了网络查控。
查到财产后,为防止财产被转移,执行法官迅速出发,连夜赶往长春,于第二天凌晨4点半到达长春,联合评估机构赶往涉案财产所在地,对该车辆采取了评估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评估工作。并于8点登上了前往辽宁省的列车,赶往下一个执行案件所在地。
城子河法院:强势执行,查封被执行人共同财产
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有部分执行款迟迟未能履行,让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丽娜有些着急。
“被执行人并不配合执行,一直称在外地,无法回来,我们要确定下一步的执行方向。”案件研判会上,马丽娜要求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
与此同时,根据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积极查找其社会关系,不放过任何一个查找财产的线索。最终,在鸡西市滴道区查找到被执行人与前妻的共同财产,为案件执行带来了新的财产线索。
清晨,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驱车20多公里来到滴道区对被执行人前妻送达查封裁定书时,并依法对该处房产进行查封。但其前妻拒不配合。
为了有效推进执行工作,马丽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示之以害,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前期的工作,最终配合执行干警完成了财产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