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鸡西法院积极组织学习新法、宣传新法、贯彻新法,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管理、保障等各项规定,在拓展改革试点成效基础上再深入,在探索实践上再创新,在选任方式、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职权、绩效考核、退出惩戒和履职保障等各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深入细致的措施,打破常规,不懈探索,及时总结推广特色亮点,变“盆景”为“风景”,聚“风景”为“全景”,以改革创新推动实现审判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了队伍结构广泛优化、陪审机制运行顺畅、参审实效显著提升、管理保障更加完善的新格局。
三年来,全市708名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10240件,参审率为同期适用普通程序审结一审案件的90.4%,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做出了积极贡献。
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案件
选用分离——严格程序确保选任质效
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新选任人民陪审员547名,目前,全市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708名,达到员额法官三倍,确保了来源渠道多、专业范围宽、结构更均衡,充分体现了选任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人民性,给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提供了法律赋予的平台,使“司法选任、公安配合、人大任命、法院使用”的鸡西试点经验更添新内涵。
虎林市法院副院长褚廷友开庭审理案件
脱虚向实——完善机制保障实质参审
将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作为核心,重心放在以庭审为中心的事实认定模式的重建,从原来单纯注重陪审案件“数量”“陪审率”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效果”转变。通过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保障陪审员实质性参审。全市法院共有375名陪审员被随机抽选参审,参审面占陪审员总数的52.97%,确保了均衡参审,有效防止“陪审专业户”,使更广泛的民意进入司法。
城子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分权定责——实行自管监管互动并行
中院制订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汇编》,明确陪审员的权利义务,规范履职程序、参审规则、司法礼仪、奖惩考核等,激发陪审员工作热情。强化日常管理。中院实行由司法机关负责日常管理、陪审员自行片组管理、法院“线上、线下”统筹管理的自管与监管互动并行三重管理模式。各基层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机构,把以往单独由法院监督管理,转换为由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自主管理机构共同完成。
恒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创新突破——减刑假释引入陪审监督
以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为契机,积极推动实践了“引入陪审,强化监督,繁简分流,深度参审”的工作思路, 将“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力度,引入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滴道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提升素质——漫灌滴灌强化履职培训
中院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将陪审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法官培训年度计划,各基层法院对所有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和专项培训,组织他们进行庭审观摩、参与调解、分析疑难案件,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梨树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麻山区法院院长王忠江开庭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