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喜报:刘闻惠被授予“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05-14 09:22:31



    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发布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黑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黑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鸡西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青年干警刘闻惠被授予“黑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刘闻惠,女,共青团员,鸡西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干警,还担任院机关工会生活委员。从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成长为优秀的青年干警、优秀共青团员,她靠的就是坚持和奉献。一直以来,她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不断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争做新时代有担当、有作为的青年;工作中始终履行职责、担当使命,做好身边人的榜样和表率。参加工作以来,她积极参加各项群团的活动和各项文体活动,加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带领本部门青年干警分享学习理论知识,积极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和青年信仰教育等活动。

    她听从指挥,脚踏实地、谦虚细心,在担任青少年法治教育代言人时,细心讲解,热情服务,受到了各界青年的一致好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团市委、中院党组的号召,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报到,投身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配合社区人员深入居民区登记排查,详细做好返乡及外来人员登记,做好疫情摸底工作。积极配合社区进行志愿者关心回访、外出返乡人员回访等工作,掌握相关人员健康动态,为防止疫情蔓延做出贡献。她还积极响应团市委及院团委号召,向疫情灾区捐款捐物,为防疫工作贡献青年力量。

    工作中她注重个人成长。认真遵守各项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保质保量认真完成部门领导和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以主人翁精神对待工作,以较强的事业心、职责感和进取心开创性地工作,并勇于负责,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她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期望和嘱托,时刻以新时代优秀青年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化为积极进取的不竭动力源泉,奉献火热青春。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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