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取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调解,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在诉前,以更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解决群众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恒辉物资商行未经其许可使用“雷士”品牌系列商标,因此到鸡西中院以恒辉物资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经审查该案争议标的不大,事实清楚,具备调解可能。中院立案庭与民三庭进行沟通后,由民三庭法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因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外省,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后,通过视频联系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主审法官全面分析当事人诉请,对被告侵权行为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当天,被告立即履行,原告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司法为民的举措给予高度赞扬。
民三庭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庭,充分运用调解机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在程序上更高效便捷;在纠纷解决的成本上,无论是从司法机关的角度还是从纠纷当事人的角度,节省许多成本支出,更经济节约。今后,民三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司法服务能力,努力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