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确保将教育整顿工作转化为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当事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姜某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其工程款,申请保全了该公司的十几套房屋。同年,姜某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约定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前,给付姜某工程款100.8万元,姜某在2021年3月5日前,办理解除此案所涉及的五套房屋的查封手续。
由于姜某没有按照调解协议办理解除此案所涉及的房屋的查封手续,房地产公司在2021年4月20日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在接到案件后,认真翻阅了卷宗材料,研究了案情。他们从案件申请保全开始,一步一步吃透了案情,充分掌握了当事人的各种情况,制定了最利于双方的执行方案。
执行干警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面对面地解决问题。开始,双方当事人相互指责对方不信守承诺。执行人员耐心地等待他们先说完心中的不满,然后开导他们要把重点都放在解决眼前的问题上,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不信任,执行人员和他们分别谈话,分析情况。姜某担心她解除了房屋的手续之后,房地产公司不归还执行款,执行人员为了消除姜某的顾虑,没有拘泥于这个案件的申请执行的内容,而是和房地产公司进行了谈话。
执行人员为其分析了整个案情的前因后果,指出了正是由于房地产公司没有及时给付姜某的工程款才产生了诉讼,是他们的行为先造成了姜某的不信任,因此,希望他们在要求姜某履行义务的同时给姜某一个保证,在销售完房屋以后,按照协议时间给付姜某欠款。姜某看到执行人员这样为当事人着想,知道有执行人员在其中努力做工作,自己的欠款也有了着落,特别感动。她申请解除了房屋的查封。房地产公司陆续将这些房屋出售。这期间,执行人员一直在监督并提醒房地产公司及时还款。5月30日,房地产公司将工程款全部给付姜某。此案得以执结。
密山法院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姜某的权益,有效地避免了结案后可能产生的矛盾。延伸的司法服务,解决了大问题,获得了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