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刚柔并济!法院执行,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1-08-05 08:43:54


提起法院执行

“刚性”应该是第一印象

没错

没有刚性要求

怎么配得上

强制执行的名号

当然

执行工作也有

“柔性”的一面

促进双方

重拾亲情

执结案件

密山法院:“高压”下的执行

张某与高某系朋友关系。高某因家庭生活需要,于2018年3月29日至5月27日期间,分三次向张某借款4万元。高某分别出具了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高某索要借款,高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张某将高某起诉至密山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高某偿还张某借款3万元,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付清。

本以为有了生效文书,就有了保障。哪知履行期限到期后,高某仅偿还了1万元,其余款项没有按照协议还款。于是,张某向密山法院申请执行。

高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高某拒绝履行,而且还擅自变卖了法院已保全查封的重型厢式货车。收到线索后,法院要求高某限期追回车辆,高某再次拒绝。密山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由,对高某处以罚款5000元,并送达罚款决定书,高某仍不“悔改”。

密山法院因高某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拒不追回保全查封车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故意规避执行,致使案件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犯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该案有关材料移送至密山市公安局。

面对法律的制裁,高某终于意识到了“抵赖”是没有用的。随后其委托家人筹集了剩余欠款给付张某,此案得以执结。

滴道法院:修复亲情的“柔性”执行

涉及亲属关系的执行案件,应该是执行法官最不愿意看到的案件。亲人反目,强制执行,既考验执行法官的办案能力,又拷问执行法官的司法追求。

近日,滴道法院就处理了一起因继承纠纷导致亲人对簿公堂的执行案件,既维系了亲情又执结了案件。

被执行人孙某忠与申请执行人孙某娟系叔侄关系。孙某娟提出房屋是其父亲孙某国去世之后的遗产,理应由她继承,并要求叔叔孙某忠立即搬离该房屋。而被执行人称是在申请人父亲去世前以十万元价格购买该房屋,所以不能将房屋交出。双方在这一问题上一直争执不下,诉至滴道区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后,确认孙某忠将房屋返还给孙某娟。后孙某娟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阅卷、实地走访对案情做了了解,因考虑双方系亲属关系,遂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面对被执行人为自己百般辩解和开脱,执行法官从道德、法律上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引导被执行人了解法律程序,并且针对被执行人对民事判决不理解的地方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以聊家常的方式向被执行人解释,深入剖析问题所在,努力说服被执行人履行法律判决。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化解了叔侄之间的矛盾。孙某忠腾出房屋,并将房屋返还给孙某娟。

“强制迁出、返还房屋是本案最简单快捷的结案方式,但这样会更加伤害两叔侄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从追求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优处理方式出发,从源头上化解叔侄之间的矛盾。”执行法官表示。

责任编辑:高珊    

文章出处:密山法院 滴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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