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养鸡种花!当最质朴的田园工作遭遇法律……

  发布时间:2021-09-01 08:44:25


当养鸡、田园种植成为一份工作

悠闲、惬意

这样的“打工人”

应该很令人羡慕吧


但家住鸡东县某镇的崔某

却愁云满面

原来

他遭遇了拖欠劳务费

崔某听说有地方正在招人负责养鸡、种花、种菜等劳务工作。年近65岁的崔某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份工作,还能有一份收入。

于是,崔某于2018年10月6日开始,为曲某提供养鸡、种花等劳务。双方约定每个季度支付崔某6500元的劳务费。截至2019年10月6日,崔某共收到了10000元劳务费,曲某尚欠崔某劳务费16000元。经多次索要,曲某一直未能给付,崔某诉至鸡东县人民法院。

收到案件后,鸡东法院法官孙鹤文及法官助理于婧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孙鹤文厘清了纠纷的缘由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

孙鹤文从法律关系及诚信的角度,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我现在经济上遇到了困难,不然不会欠崔某的工钱不给。”被告曲某无奈的表示。

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曲某限期给付崔某劳务费,这起劳务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法官感言

在审理劳资纠纷案件过程中,尽可能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既能够节约诉讼成本,快速解决争议矛盾,又能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高珊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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