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用心调解每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9-10 08:55:09


人民法庭

在司法为民最前沿

在矛盾纠纷第一线

他们在群众身边

解纠纷

促公正

无论纠纷大小

他们都倾力而为

哈达法庭:外卖配送员之间的纠纷,我们隔着视频“解”

近日,鸡东法院哈达法庭郭春凤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杨某和被告王某、朱某均是美团外卖的外卖配送员。一天,在配送外卖时,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因工作琐事起了纠纷,双方互相撕打,被拉开后,王某向商店门口走去,杨某紧随其后,朱某见状为避免冲突升级便在出口处拦住杨某,但杨某冲动之下又与朱某发生冲突,最后杨某受伤在医院治疗了12天。因医疗费等费用,原、被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起诉至鸡东县人民法院。

原告杨某向法院申请快速调解,郭春凤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公安机关卷宗笔录,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在征求二被告调解意向时,却被告知“去外地打工了”。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郭春凤组建了微信调解群,通过微信群,向二被告释法说理。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二被告同意赔偿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赔偿款,案件圆满解决。

知一法庭:同村村民之间的劳务费用,我们用心“调”

2020年5月,密山市杨木乡红旗村的彭某龙雇佣同村的王某军为其耕地旋地、放水、平整土地及四天的农用车辆租赁,产生了劳务费及车辆使用费47322.8元,始终没有给付。故王某军诉至密山法院。

知一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庭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前往村里送达,并向彭某龙说明了诚信的重要性。为双方约定了调解时间。但是第一次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彭某龙不仅不肯给付,还态度强硬,双方因此情绪激动,调解未能成功。

在开庭前,知一法庭庭长吕建人还想再争取一下,希望用平和的方式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于是,他耐心的劝解,从情理和法理角度帮助被告人分析结果,彭某龙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严重性,坦诚的表示自己资金紧张,希望能减少支付一些费用。原告也在法官的调解下,表示同意让步,降低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高珊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密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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