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响应关于鸡西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工作安排部署,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裴德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清理“三资”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妥善处理,快速结案。
近日,裴德法庭快速处理了一起“三资”案件,为“三资”清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原告密山市富源乡民政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民政村委会”)与被告冯某某于2013年7月1日,签订了《民政村老校舍及场地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冯某某租赁民政村老校舍,承包期限20年,第一个五年每年租金15 000元,第二个五年每年租金20 000元,以后每五年租金递增5 000元。协议签订后,民政村将场地交给冯某某使用,但冯某某只给付了第一个五年的租赁费,从2019年至2021年的租赁费一直未予交付,故民政村委会诉至法院。裴德人民法庭收到案件后当场进行了立案,并电话传唤冯某某于立案当日下午13时30分到法庭参加调解。
通过调解得知,冯某某租赁民政村委会的场地主要是为了生产蜂窝煤,但因2020年全国爆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煤泥采购不到,原料供应链发生了中断,耽误了生产。现在工厂也是维持状态。法官了解情况后,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开展了释法明理工作,鼓励冯某某要积极面对困难,不要气馁,随着全国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企业的生产状况也会逐渐得到改善。冯某某表示,会积极履行义务,但需要资金周转时间。民政村委会也表示,疫情的发展属于不可抗力,民政村对冯某某所经营的工厂情况也比较了解,同意给其一定时间解决目前企业所面临的困难。 通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