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促进发展,滴道法院干警在司法活动中以“公正为民”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转变司法作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践行司法为民。
自全国法院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滴道法院迅速开展会战,将符合涉民生类型的九种重点案件进行归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执行活动。2013年12月份,常某申请强制执行鸡西市辛德来煤矿工伤保险争议一案立案执行。因近年来大环境和区域经济的影响,整个煤炭行业的产供销步入低谷,举步维艰,部分被执行的煤矿老板东躲西藏,举债度日,借债生产。立案时该煤矿已经停产,对于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更是遥遥无期。2014年1月中旬,执行干警千方百计才送达出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手续。迫于滴道法院执行的压力,辛德来煤矿矿主同意分期履行案件欠款,第一笔定于2014年农历春节前履行5万元人民币。从腊月十五到腊月二十六,无论法院执行人员如何督促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以在积极筹款为由,没有按时履行第一笔款项。
腊月二十七,申请人常某来到法院,得知第一笔执行款没有履行后,常某表示没有钱难以度过这个春节。办案人刘子坤也感到被执行人履行第一笔款项已没有希望,看着身体残疾且生活困难的申请人,他十分同情,掏遍了自己的口袋,凑了2000元钱,同执行局长打了声招呼,毅然将自己准备过春节给孩子的“压岁”钱借给了申请人常某。常某捧着尚有体温的2000元钱,激动的不知说什么才好,刘子坤说:被执行人未履约,我先借给你2000元,赶紧回家买点吃的,过完年再来找我,我们再想办法吧。
2000元钱虽然不多,但对于常某这样的困难家庭,的确是雪中送炭。春风送暖,润泽民心,法院温暖人心的工作作风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