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鸡西市梨树区法院收到了一面锦旗
书写“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当事人王某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
这是他使劲想出来的句子
以此表达他的感谢
这要从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说起
王某称,自2006年5月中旬开始到梨树某单位从事井下打钻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单位通知职工自愿申报养老保险,王某同意申报,单位于2006年7月1日为王某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但是,单位直到2007年10月才给王某缴纳了养老保险。所以,王某请求确认他与单位在2006年7月至2007年9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案件的情况,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也为了减轻双方当事人讼累,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被告单位由于多次管理系统变更,很多资料找不到了,经核查,没有找到王某在2006年5月至2007年9月期间的工作证明。
为查清案件事实,办案法官向王某了解其工作期间的详细情况,尤其是可以保留工作记录的内容。据王某回忆,他参加工作之后办过工资卡,还参加过职业培训。
于是,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根据仅存的线索多次往返于用工单位和银行。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某银行查到一账户多次向王某汇款,虽然在大数据中无法直接显现被告的名称,但是经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据此确认了王某与单位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虽然不能完全支持王某的主张,但王某服从法院判决的最终结果,并向法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