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城子河法院:长驱百里异地执行 防疫工作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1-10-15 12:26:53




    目前,省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不惧危险、不辞劳苦,坚守本职、毫不松懈,10月13日,三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牡丹江市、海林市扣划、送达,奋战在执行一线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执行永远在路上”。

    借款合同扣划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在城子河法院主持调解下,申请人房某与被执行人杨某达成和解协议,每月还款1200元直至还清本息80000元止,但由于被执行人杨某多次试图逃避银行扣划,经常更换工资卡,使得线上扣划难以操作,只能驱车前往当地银行进行扣划,既是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作兢兢业业的态度。

    罚金扣划

    明知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倒卖银行卡赚取差价,最终经城子河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苏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邹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因苏某的银行卡在网上参与违法活动,被银行冻结,导致线上扣划不成功。罚金既给予以营利目的的犯罪人以迎头痛击,还剥夺了他们继续实施犯罪的资本,从客观上防止了他们重新犯罪。为保障社会长治久安,干警们驱车前往银行卡开户地海林扣划。

    张贴限期搬离公告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鸡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但被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被告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时间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原告依法申请执行立案,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联系该公司法人无果后,依法查控其法人名下财产,对其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前往房产所在村屯张贴限期搬离公告,村路虽颠簸,但为民服务的心却一如既往的坚定从容。

    奔波忙碌的一天过去了,执行攻坚始终在路上。当抗拒转为配合,当误解变为信任,当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执行款,当买受人顺利取得物权,当特困当事人领到司法救助金,当受侵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弥补……执行干警们受的苦与累都是值得的!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职责所在,使命必达!

文章出处:城子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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