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2-10-15 15:13:21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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