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鸡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鸡东法院党组成员及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第一督导组组长李民(县人大副主任)、副组长刘继生(县政法委副书记)出席会议。
会上,鸡东法院院长、院党组书记刘景峰主持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刘院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活动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会上下发了鸡东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鸡东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任务。
督导组组长李民对我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个方面十四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