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这是法官周春梅办公电脑桌面壁纸上的十个大字。2021年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因多次拒绝案件当事人——同乡校友向某打招呼说情的非法要求,被其残忍杀害。周春梅同志用生命恪守着法官的良知,直到最后一刻,坚定法律信仰,捍卫公平正义,牢记初心,矢志不渝,值得所有司法工作者学习。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全国法院系统掀起了向周春梅同志学习的热潮。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湖南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同志在表彰大会上对学习宣传周春梅同志提出明确要求。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广泛开展向周春梅同志学习活动。“十一”假期期间,CCTV-12频道《天网》栏目播出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闻局、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正义之星》专题片,第一集就讲述了周春梅同志用生命捍卫司法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她的精神感人肺腑,她的牺牲催人泪下,她的坚守令人动容,她的刚正催人奋进,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触及心灵、广泛宣传,切实让周春梅同志精神在法院落地生根。
学习周春梅同志对党忠诚的政治信仰,锤炼党性,坚守初心
“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这是周春梅同志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中所写,也是她一生践行的责任与初心。
最高人民法院明文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根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理性思考、知行合一、与时俱进的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加深认识。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周春梅同志为标尺,深入锤炼党性,维护司法权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
学习周春梅同志恪守原则的道德品行,修身立德,正心固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做人与做官》中引用过王安石的一句话:“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周春梅同志也曾在《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一文中写道:“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我们应当以总书记的教导为座右铭,以周春梅同志的精神为正容镜,时刻牢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原则,端正品行,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执着的司法追求。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做讲道德的法院干警;不断加强业务水平,做有知识的法院干警;依照法律规范言行,做高素质的法院干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有担当的法院干警,以维护法律为己任,以坚守法律为准则,以伸张正义为理想,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保持高尚品德,弘扬传统美德,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言必信,行必果。
学习周春梅同志勤勉敬业的优良作风,扎实工作,敬业奉献
“这样判不妥”“案件办得太粗糙了”“再搞细一点”“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周春梅同志经常这样说,也始终这样做。
周春梅同志爱岗敬业,本领过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应当深入学习周春梅同志潜心钻研、勤学不辍、务实敬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提升素养和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主动向历史学、向先进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改进工作作风,踏实干事创业,培养谦虚谨慎的品格,脚踏实地,稳扎稳打,迎难而上,不断发展,不断进步,不断提高。全面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跳出陈旧的思维模式,倡导敢为人先、担当作为的精神,提高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清差距,攻坚克难,勤勉敬业,拼搏奋斗,挖掘潜力,开拓境界,不甘落后,精益求精,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增强信心干劲,提升工作水平。
学习周春梅同志一心为民的公仆精神,服务群众,践行宗旨
周春梅同志曾说过,“案卷虽然没有温度,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一驳了之当然省事,但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这才是真正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作为一名法官,周春梅同志始终心系群众冷暖,情系百姓安危,以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秉公执法,维护正义。我们应当向周春梅同志看齐,坚持树立群众观点,深入践行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开展工作,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履行司法职能,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一线,积极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体验群众生活,听取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解读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政策,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为民而系、应民而做、依民而为。
“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践行周春梅同志的事迹精神,立足本职,埋头苦干,不断提高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能力,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业中,为社会和平稳定、祖国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