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鸡冠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庭经常来一位拄着拐棍,言语不清,行动不便,情绪非常激动的80多岁的老年人。经接待人员反复询问才弄清楚老人的要求。原来老人仅靠低保生活住在养老院,现在生病没钱治疗,想要起诉女儿索要赡养费,但是不知道女儿的住址及联系电话。
因我院的办公地点距市区较远,老人行动不便,无法自己查清女儿的详细联系方式。立案庭接待员将此案向庭长汇报后,庭长指示一定要认真处理好此案,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并当即安排立案庭工作人员下地区查找老人女儿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经过多方联系终于找到老人的女儿,详细地了解了老人所诉案件的情况,虽然案件事实与老人所述有不属实的地方,但老人女儿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而且提出不用法院审理,自己愿意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500元,同时对法院细致到位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