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坚持“四个围绕” 注重实质参审——鸡西法院深入扎实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

  发布时间:2021-12-20 21:03:33


   自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鸡西法院在拓展试点成效,参与立法的基础上再深入,在探索实践上再创新,积极学习新法、宣传新法、贯彻新法,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管理、保障等各项规定,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参审实效性不断提升,管理保障机制不断优化,以此推动实现审判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三年来,全市706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12092件,参审率为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的85.77%,由陪审员参与组成七人大合议庭审结10件,覆盖了所有三大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及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做法是坚持“四个围绕”,突出“五大成效”:

   一、 围绕“选好”严格落实随机抽选 

   各基层法院积极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紧密协调,从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陪审员候选人,从通过资格审查的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陪审员人选,使更多普通公民有机会成为陪审员。严格落实“一升一降”,全面落实提高年龄和降低学历的规定,进一步放宽选任入口,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陪审员。强化监督,提升选任公信度。主动向社会公布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事项,认真落实拟任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制度,使整个选任过程置于监督的“阳光”下,进一步提高公信度透明度。全市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70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的637名,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69名,基本做到了每个办事处、社区都有人民陪审员,职业分布在各行各业,实现了辖区全覆盖,充分体现了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选任工作更加广泛、随机和权威。 

   二、 围绕“用好”确保案件有效参审 

   实施“三项参审机制”,推动陪审员参审工作实质化。打破常规,不懈探索,及时总结推广特色亮点,变“盆景”为“风景”,聚“风景”为“全景”。两级法院立足《人民陪审员法》立法本意,积极健全各项参审机制,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确保人民陪审员不成为“稻草人”。一是准确把握参审案件范围。按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参审案件范围,确立必要、有效的参审原则,不片面以“参审率”为考核指标,而是注重参审案件的质效,充分激发陪审制度活力。三年来,纳入参审范围的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案件类型进一步丰富,其中既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也有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普遍关注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探索陪审员实质参审促进机制。强化法官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指引、提示义务,增强指引意识,提高指引能力,规范指引方式,强化释明责任。三是完善大合议庭审判机制。通过制作事实问题清单、召开庭前指导会议、完善证人出庭制度和落实集中审理等配套举措,强化法官对陪审员的指引与提示,引导陪审员独立作出判断,有效提升了参审的实效性。注重“六个关键节点”,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参审模式。在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参审模式上,构建了差别化参审职权配置模式,并注重把握关键性节点,使陪审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创新参审工作机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有效发挥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准确把握陪审员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参审案件范围,不再片面追求陪审率,基本实现了从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的转变。制定参审指导意见,规范法官指引节点及方式。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指导意见》,重点是突出“一条主线”,把握好“五个关键节点”,即:以案件事实问题清单为主线,贯穿合议庭模式、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合议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整个诉讼过程。同时,注重各个环节的指引、提示内容清晰明了、逻辑一致,特别是庭审中的指引、提示应当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并记入庭审笔录,以便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律师进行必要的监督,从而保证法官指引、提示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三、 围绕“管好”实行三重管理举措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参审管理的规范性。实行由司法机关负责日常管理,陪审员自行片组管理和法院“线上、线下”统筹管理的“三重”主管、自管与监管互动并行模式,积极创新管理保障机制,强化陪审员依法履职保障,夯实陪审员制度基础。注重参审权重,设定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的数量上限,自动屏蔽达到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陪审员,确保均衡参审,有效防止“陪审专业户”,使更广泛的民意进入司法。二是改革培训方式,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会同司法机关对新选任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续职培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交流、两微推送新法律法规等活动,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提升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并采取组织线上“漫灌式”大规模普遍教学培训,线下通过“一网两微”采用“滴灌式”分课题内容精准推送教学课程等形式进行培训。三是完善管理措施,提高陪审员的履职积极性。坚持对陪审员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数据统计、部门走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实时了解陪审员参审质效,对履职积极性、能动性强的优秀陪审员加强针对性指导,鼓励和帮助他们梳理实践经验,形成理论成果。同时安排优秀陪审员在培训班上介绍庭审经验,传授工作技巧,形成良好的“头雁”效应,带动人民陪审员梯队良性发展。

   四、 围绕“辅好”完善履职保障机制 

   各基层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构建管理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了陪审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随着陪审队伍不断壮大,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创新管理模式,明确承担培训、考核、奖惩等职责的工作部门,强化服务保障,规范管理,陪审员参审履职更有保障。探索建立陪审员信息档案库,实行“一人一档”,全面了解和掌握陪审员工作情况。不断改善陪审员的工作环境,设立陪审员联络室,为陪审员发放门禁卡,统一定制参加庭审服装,提供阅卷、交流、休息等场所,提高陪审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加大对陪审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就职宣誓制度,制发统一工作证,加强教育培训等经费保障,提升陪审员履职的责任感和尊荣感。疫情期间各地注重加强对陪审员的关心慰问,为陪审员安心参审保驾护航。确定参审工作保障机制,随机抽选参审陪审员,对决定适用陪审员采用大合议制参审的案件,从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参与案件审理的陪审员,以保证“三个随机”的严格落实。确保均衡参审,根据本辖区受案实际情况,在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合理确定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的上限为30件。实行例外情形除权报备,对年内陪审员达到参审案件数量的上限,或因身体原因、公出或其他合理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正常履职参加庭审的,在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除权设置,确保其他陪审员能够获得均等抽选参审机会。完善陪审工作经费保障,通过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将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为实施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法院业务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满足陪审员的履职需要。 

   三年来,鸡西法院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随机抽选摒弃了旧有弊端。实现选任理念由“方便”“好用”向“广泛”“随机”转变,有效解决了“官员陪审”“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等问题。 二是参审案件实现量效齐升。两级法院陪审员参审案件12092件,参审率为一审普通程序审结案件14098件的85.77%,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发挥人民陪审制度在保障程序正义、遏制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审判工作保质提效。 三是实现了均衡参审及模式多样化。先后采取了“2+1”“1+2”以及“3+4”大合议庭等模式庭审,确保了均衡参审,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活动之中,充分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厘定了陪审员与法官各自职权。明确了陪审员的参审职权,使庭审中陪审员在查清案件事实上发挥着主导作用,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参与权、决定权,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对案件事实负责,法官据此依法裁决。 五是参审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通过细化参审工作流程规则,对陪审员的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了陪审员与审判员“同审同权”“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解决。 

   下一步,鸡西法院将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和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努力使人民陪审员制度成为鸡西法院司法审判工作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文章出处:教育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