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某、赵某某因与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诉至滴道区人民法院。接某、赵某某对欠款无意义,并承诺近期履行欠款。但接某、赵某某未按规定时间履行,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53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经司法查询发现并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及房产。
随即,被执行人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知道现在的执行力度非常大,担心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会被以各种形式曝光在公众面前,自己的生活也被受到限制。
“而且我本意也是想还钱给银行的,没有故意拖欠的意思,实在是最近经营困难,希望银行理解其目前状况,请求法院对我名下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款用于偿还本案执行款。”被执行人表示。
滴道法院启动对被执行人房产的评估拍卖工作。经过两次网络司法拍卖,结果均为流拍,流拍价格为562723.12元。
在得知房屋流拍后,被执行人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希望可以与申请人协商,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以房屋第二次流拍价格562723.12元接收房屋抵扣本案执行款。日前,双方对该房屋进行现场交接,案件至此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