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法官!我要离婚!他还要我还他钱!怎么办!”
“您慢点说,别着急!”
最近有一对小夫妻,刚结婚不到一个月,就吵着要离婚,新婚燕尔的两个人本应怀着无限的期待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走进婚姻,现在是因为什么闹到法院来了呢?
王某与平某于2021年5月20日登记结婚,登记前同居期间王某已经怀孕,双方打算在2021年6月29日办理结婚仪式。结婚登记后,平某给了王某彩礼钱5万元。在购买结婚用品时王某与平某家里人发生口角,随后王某一气之下回到了娘家,并且在没有经过平某及其家人的同意下,自作主张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平某得知此事后,气愤不已,找其理论,不成想王某却要求离婚,不想和平某共同生活了。平某表示离婚可以,但彩礼钱要全部返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起诉至鸡东县法院。
本案中,双方婚前同居时间较长,女方又怀孕,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是女方提出的,且离婚态度坚决。鸡林法庭吕仙华法官带领审判团队经过几天的实地考察、走访亲友邻居,得知事情原委。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和好无效,于是根据双方的过错、共同生活时间以及其他因素确定彩礼返回的问题。最终,经调解双方对婚姻的解除以及彩礼的返还比例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和解。
法官提示:
男女双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婚姻应当秉持慎重、严肃、负责的态度。一方面,不应该草率的决定未出生胎儿的生命;另一方面,应当在处理婚姻关系问题过程中,注意避免对自己、对双方、对家庭的伤害。每个人在追求婚姻的途中,都向往着幸福甜蜜,如果不幸遇到“荆棘”,希望这十六个字能帮到现在的你:学会沟通、相互扶持、彼此独立、共同成长。婚姻是神圣的,值得夫妻双方共同守护,愿天下有情人忠诚眷属,婚姻美满、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