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鸡西瑞诺恒石墨有限公司、张淑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金额为2000万元及其利息。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本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1、鸡西瑞诺恒石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永新,董事长。
2、张淑艳,女,1970年5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11221197005200082,汉族,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汇源星城小区。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的经依法评估拍卖后以物抵债的实物资产奖励8%赏金;经依法拍卖后所得案款奖励10%赏金。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467-2881807、15645866107、15645866112
联系人:赵法官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