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努力打造以人为本特色人民法庭

全市法院“特色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进会发言交流材料之三——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2-01-27 14:38:52


    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1960年设立,已有62年的建庭史,现有干警4名。自法庭建立以来,法庭获得过多项国家级、省市级荣誉。全国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后,根据中院“特色人民法庭品牌创建工程”专项活动安排部署,我们在特色品牌创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活动开展截止目前,连珠山法庭结案率同比从75.54%提升至87.50%,结收比从93.8%提升至124.4%,简易程序适用率从72.3%提升至81.9%,平均审理天数由39.2天降至35天,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由2.94%降至0。主要做法是:

    一、深刻领会创建要求,整体谋划有序推进

    “鸡西法院特色人民法庭品牌创建工程”启动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组班子成员及民一庭、各法庭负责人共同学习最高院、省法院文件会议精神,研学领会创建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工作要求。二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两位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一庭,办公室主任由民一庭庭长兼任,负责法庭品牌创建的沟通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法庭分别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三是整体谋划专项推进。根据四个人民法庭的不同地理位置、地域和人文特点,确定主题各异的创建品牌。连珠山人民法庭主打“少年法庭”品牌创建工作,与法庭开展且初见成效的多元解纷工作相结合,融合开展品牌创建。

    二、特色品牌创建引领,创建成果初步显现

    创建活动启动后,在中院驻点调研组的指导下,我们按照创建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一是以“少年法庭”创建为重点,突出青少年权益保护。2021年7月6日,全省法院“少年法庭”揭牌仪式统一举行,连珠山法庭是全省唯一的一个设立“少年法庭”的人民法庭。从成立那天起,法庭全体干警牢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使命,始终将融爱于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理念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以持续打造本地区少年法庭的特色品牌为己任,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工作中,抽选学校、妇联、青少年维权组织等社会团体中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坚持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工作,并举行主题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加强少年审判组织建设、提升少年司法事业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要求,推动少年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曹某与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在校初中生,发生纠纷后因矛盾激化而诉讼到法庭,双方母亲来到法庭后情绪都很激动,一度发生激烈争吵,双方各执一词。主审法官通过分别听取意见并释法明理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与驻庭调解员共同努力,最终促成双方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张某母亲一次性将15 000元赔偿款给付曹某母亲,一起矛盾十分尖锐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自“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已审结除刑事案件之外的涉未成年人案件12件,涉及5个乡镇,调撤率达100%。二是以诉前调解工作为依托,突出驻庭调解员作用发挥。我庭与连珠山镇司法所协商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连珠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庭内设立调解工作室,派驻两名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驻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立案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庭将案件委派到驻庭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司法确认。2021年,通过委派调解,调解委员共调解案件30余件,其中17件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样的作法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节约了诉讼成本。连珠山镇保安村村民王某到法庭准备起诉,称其丈夫徐某某去世后,原来由夫妻二人承包的土地被其公公徐某耕种,承包土地所得的收益也被徐某占为己有,多次协商索要无果,想要通过法院判令徐某归还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庭根据必要流程将案件移交驻村调解室先行调解。经了解,王某的丈夫徐某某因肝癌去世时,留下与王某5岁的儿子和近百万元的债务。徐某某生病期间,承包的土地由其父亲徐某耕种。徐某某和王某是后组建家庭,徐某某与前妻还有一儿一女一直由徐某抚养,并且徐某某留下的债务中有一部分需要徐某偿还,徐某的负担也很重。调解员通过对案件细致的分析,发现了案件的症结是双方对下步所要面对的债务偿还、养老问题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均有经济上的顾虑,因此,调解员围绕这一问题开展了耐心调解工作,最终修复双方的关系,化解了纠纷。三是以设立驻村调解室为抓手,突出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我庭审理的案件以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居多,为了把这些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我们根据辖区的地理因素以及对周边村屯的辐射情况,选取了东方红村、黑台村、塔头村、太平村、民主村5个村委会所在地,设立了5个驻村调解室,其中4个驻村调解室兼具巡回审判室功能,将工作场所前置延伸,将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理念付诸行动。法庭从每个村各选出1名德高望重的人员担任驻村调解室的调解员,与法庭干警共同调解周边农村的债务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对调解不成的简易案件,法官当场开庭审理。针对基层乡村农忙、交通不便以及村民法律意识不强等实际情况,采取“走下去、沉下去”的方式,定期进行巡回调解、调查走访,并适时进行普法宣传、送法下乡,还定期组织驻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常态化的巡回调解和巡回审判,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圆满解决。一年多来,我庭通过驻村调解室、巡回审判室,共调处案件180余件。

    三、深化创建走深走实,争创特色创建标杆

    连珠山法庭品牌创建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最高

    院、省法院对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要求,与中院特色人民法庭创建目标要求相比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是少年法庭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审理涉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件,最终目的不仅仅是案结事了,而是通过未成年人在涉案事件中的行为,适时地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教育、引导,使他们受到教育、启发,认识到行为的过错和不足,并积极的进行改正,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法庭将积极探索尝试与学校、司法所、妇联等相关部门合作,构建未成年人帮扶、救助机制,从学校、司法所、妇联等相关部门中选聘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日常协助法庭对涉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利用社会力量,共同教导未成年人,达到协助社会综合治理的目的。二是构建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需要进一步推动。积极构建村治保主任调解--村民委员会调解--专职调解员调解--法官调解为主体的多层次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动乡村基层力量广泛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积极与辖区政府、村委会沟通协调,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在辖区内各村均设立了一名调解员,争取由村治保主任担任,同时兼任案件联络员。原告递交材料后,法庭首先与当事人所在村屯的调解员联系,由调解员先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交由村民委员会再次进行调解。仍调解不成的,由法庭特邀的乡贤、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陪审员、驻庭调解员等专职调解员再次进行专业调解,最后由主审法官于庭前、庭后进行调解。通过构建多层次调解机制,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使大多数纠纷能够化解在萌芽。三是法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加强。作为全省唯一设在法庭的少年审判法庭,应借助全省人民法庭办公环境、设施改善的有利契机,结合“一庭一品”品牌创建工作,对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进行综合谋划。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与“少年法庭”的品牌创建工作结合,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建设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独具特色的少年审判法庭。同时,法庭文化建设也应与“少年法庭”品牌创建理念相融合,以庭校建设、审执图片,巡回庭审、地域文化、革命传统、乡土人情等内容为载体,使法庭文化建设稳步走向系统化,做细做强并体现特色,努力把连珠山法庭打造成特色鲜明、接地气、有影响力的人民法庭。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庭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少年法庭审理案件数量不多,未实现应审尽审,需要对案件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案件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二是驻村调解员的设立还不尽完善,驻村、驻庭调解员的作用尚未充分有效发挥,需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人员、经费等问题,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实现辖区内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重道远,需要持续性的开展工作。

    以上是连珠山人民法庭特色法庭品牌创建工作的一些做法。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中院精心指导下,进一步明确创建方向、提振创建意识、规范创建内容、积累创建成效,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为早日取得创建成果而努力!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密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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