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无小事,家事即国事。为营造柔性的诉讼环境、温情的司法氛围,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梨树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近日,梨树法院家事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启我院家事审判工作的新篇章。
PART 01 家事法庭的特殊用处
家事法庭的审理范围为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案件,主要案件类型包括:婚姻案件;抚养、扶养、赡养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案件;同居关系案件;分家析产案件;继承案件等。
PART 02 家事法庭的变化
法庭之变:家事法庭由圆桌式审判台代替传统的审判台,减少当事人间的对抗心理,同时,法官走下高高在上的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圈,便于谈心交流,彰显人文关怀。称谓之变: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的称谓,小细节营造了温馨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法庭就像到了家。审理之变:运用“拉家常式”的审判方式,针对“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通过家事调解前置的方式,让父母兄弟姐妹参与,更好的化解矛盾,提高因“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导致夫妻“分道扬镳”的门槛。
“家事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涉及亲情、伦理、财产等众多领域,和其他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往往难以根据官司的胜败来定输赢,我们不应仅限于裁判这一个职能,更重要的是对家庭亲情的修复,这也是法官司法理念的更新”,王艳法官这样说。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审判举足轻重。梨树法院着力打造柔性的家事审判文化,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