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一都五城】教你如何看待法院安检

  发布时间:2022-03-01 14:00:22


大家都知道

进入法院需要经过严格的安检程序

往往需要花费2-3分钟

部分当事人不理解

也认为没有必要

那今天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

安检到底为什么这么严格

依据又是哪些吧~~~


场景一、安检大门口

法警:同志您好,疫情期间请扫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后入内,请出示您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当事人:“我已经扫完码了,还要身份证”、“法院也太不人性化了,谁出门总带身份证啊”、“没带身份证记得身份证号行吧”、“我前两天刚来过,不用验身份证了吧”、“我就是进去交个材料,马上就出来,几分钟,别那么麻烦了”、“你们法官叫我来开庭的,也没让我带身份证,再不进去就来不及了”、“没带身份证就不让进啊,法院是你家开的啊,我去这么多单位都不查身份证,你就是难为我,信不信我告你去”。

这是司法警察与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每天重复无数遍的对话。下面小编就告诉你出示有效证件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对证件的查验和登记:“是否超过有效期;照片、姓名、年龄、性别等相关要素是否与持证人相符;”。什么是有效证件呢?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医保卡等,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头像的证件。

场景二、安检大厅物品检验区

法警:同志,请将您随身携带背包、挎包等物品放入X光安检机进行安检,将钥匙、香烟、火机、尖锐物品、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存入储物箱内。

当事人:“咋这么麻烦,还要检包,我又不是坐飞机”、“检啥检啊,我直接存箱里不就完了”、“包里都是我的私人物品,你们凭啥检查”。

“凭啥检查?”,依据来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配有X射线探测设备的法院,应对所有箱包进行安全探测检查,对有疑点的箱包还应用手工方式进行当面开包检查;”。为啥检查呢?因为,法院是调和当事人矛盾的地方,不少当事人都是会带着些许情绪进入法院,审理案件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一些物品很容易成为当事人自伤自残甚至伤害他人的凶器。

场景三、安检大厅人身检查区

法警:同志,请从安检门通过,将外套衣服拉链拉开,双手平伸,张开双臂,站到地台上接受安检。

当事人:“我的天啊,怎么这么麻烦”、“我又不是犯人,对我的人身检查是在侮辱我,你们没有这个权力”、“我东西都存完了,怎么还检查”、“我身上啥也没带,不用检查了”。

“没有权力?”,来看依据走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对通过安全检查门报警的受检者,检测员应当令其重新过门检查或采用人工安全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检,采用人工检查时,对女性受检者的人身安全检查应由女性司法警察执行。”为啥还要对人身进行安检呢?因为一些极端的当事人会随身携带小刀、简易爆炸物、有毒有害的不明药品、强腐蚀性硫酸等物品,会威胁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乃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那么不配合安检会有什么后果?附带赠送个小贴士,结果就是: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人员,应当阻止其进入诉讼场所,对不听劝告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

因此安检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安检工作重于泰山,当你意图避开安检时,请你想想那些因为安检的疏忽而发生了暴力抗法事件、自伤自残、伤害法官或当事人事件。安检法警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保障好每位来法院参与诉讼的人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让每一位当事人在安全有序的诉讼活动中化解矛盾纠纷,而这种安全的环境需要相互理解和共同维护。


我们在此呼吁

所有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请配合接受安全检查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城子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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