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鸡冠区法院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司法审判“窗口”工程,坚持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文明的行为感染人,以突出的业绩鼓舞人,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2009年以来,先后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省级以上荣誉60余项。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女法官等一批先进典型。2012年鸡冠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全市法院系统考评中连续五年蝉联榜首。
一、发挥职能,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突出司法文明
突出审判执行工作的主体地位,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2012年受理案件5010件,办结4961件,诉讼标的额1.5亿元,再审和上诉审改判率为0.2%,居全市最低,一线干警人均办案94件,个人最高结案290件,以优秀的工作业绩突出司法的文明地位。
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文明。受理刑事案件311件,判处罪犯 450人,结案率100%。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自诉案件和解工作,赔偿标的额到位率100%;依法保障人权,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矫正、自新的角度,正确适用刑罚,会同有关部门对非监禁刑开展联合监管和矫正,增强了社会稳定因素。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保障司法文明。受理民事案件2029件,审结1999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调解、撤诉率达78.59%;重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倡导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促进司法文明。受理商事案件608件,审结605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体现司法文明。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6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60件,结案率均100%。发挥行政审判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监督作用,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举证责任及合法性审查等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加强执行工作,确保司法文明。全年执结案件826件,执行标的额达9387.7万元。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执行款物专项管理等责权监督机制,得到全面落实;提倡和谐执行,注重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保障了执行实效。
二、固本强基,以公正高效的职能发挥彰显司法文明
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是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贯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内敛法院精神,固化了法官司法为民的品行操守,激发了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昂扬斗志。
一是更新理念,引领文明司法。高度重视政治思想和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走访”等活动,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开展院长荐文、资深法官讲座、练兵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正确把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司法权威与司法文明之间的关系,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服务社会大局、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和谐等理念。二是强化廉洁,规范文明司法。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建立了防腐责任、防错责任、防访责任“一案三责制”;通过重温法官誓词、入党誓词,局域网、手机短信定期发布廉政箴言等,提醒干警勤政廉政;通过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要求干警算清“七笔帐”; 通过建立50余项制度,开展“一档、二案、三会、四员、五书、六进”活动;通过畅通案件发改、涉诉信访、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以及人大、政协等社会外部监督,实现了预防在前、自律和他律齐抓共管,确保了干警自警、自治,连续五年无干警违法违纪。三是提升质量,体现文明司法。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形成了案件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通报讲评、错案认定、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质量检查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审理执行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状态。2008年以来评查案卷1.5万宗,考核庭审145场。在全市法院规范庭审、法律文书等各项评比中,我院参评数量、获奖档次和比例,始终位居全市法院首位。四是坚持为民,拓展文明司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必须坚持的主题,为此,我们制定了《司法便民二十条》,开展预约立案、释法答疑、风险告知等一站式服务。2008年以来,办理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诉前调解案件700余件,发出司法建议46项,采纳30项。今年我院又推出了《服务小微企业方案》,开展普法宣传、释法答疑、走访座谈等活动,快速稳妥审结涉小微企业案件200余件,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受到省市法院充分肯定。通过解决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救助等问题,增强了干警对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
三、以人为本,以和谐进取的组织氛围营造司法文明
全面培养干警综合素质的提升,营造文明、和谐的司法精神。
一是抓文化引导,挖掘文明司法潜能。以文化建设展示文明实力,通过开展多元主题文化活动和装备科技建设,培育法院精神文化,规范法院行为文化,提升法院管理文化,优化法院物质文化。将“厚德崇业 尚法至公”院训、全院15个部门确立的庭训、文化格言、廉政谏言等悬挂在办公办案场所显著位置,引导和勉励干警勤奋敬业;与鸡西大学签订了联合共建协议,充分利用大学师资优势拓展法院文化建设基地。二是抓品行作风,涵育文明司法行为。开展司法礼仪规范和形象公正建设,从司法细节、小事抓起,规定了接待、庭审、执行等日常公务、业外活动各方面的形象要求、行为准则,并设有专门机构进行日常检查和督办整改,全力降低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的合理怀疑。通过座谈会、院长信箱、家访谈心等形式,畅通领导与干警之间交流渠道,培植和谐人际关系。三是抓业务技能,提高文明司法本领。严格落实“统一学、固定学、限时专学、定期会考”等学习制度,学习氛围浓厚。三年来,先后组织了280余人次参加了全国、省、市法院业务培训学习,全院现有硕士研究生9名,全院通过司法考试23人。向市级以上报刊等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700余篇,调研文章980余篇。通过庭审讲评、卷宗评查、文书评比、明确奖惩等多种实务方式促学,调动了干警争先创优的士气,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四是抓人文建设,注重文明司法关爱。注重陶冶干警情操、锻炼干警体魄,成立了法悦羽协、法院舞蹈团等协会,通过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比赛、健体大律动、优美环境清洁周、唱响红色经典等活动,舒缓工作压力。在食堂张贴节约勤俭格言警句,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在图书馆、阅览室悬挂干警书画作品,购进法律工具书、文学、科学等书籍3000余册,订阅报刊杂志72种,着重培养干警健康高雅的情趣,使全院干警的文明司法精神面貌大大改观。
四、完善机制,以科学严格的法院管理实现司法文明
本着制衡、激励、示范的管理原则,不断完善机制建设,以严格规范的文明司法和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实现法院的科学发展。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夯实文明司法基础。三年来,每年对原有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创设一系列新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务、审务、事务三大方面制度管理体系,合制成《标准化工作制度汇编》,并且每年根据工作规划和目标的调整,对相关制度进行补充、修订,现在,单项工作制度已增至89个。尤其是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每月在全院大会上通报,强化了“要为、要不为”的制度执行力。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文明司法考评。为明确职责制定了《鸡冠区法院目标考评量化管理方案》和《考评细则》,开启了以职责定量化、以考评为手段、以绩效论高下的动态管理机制。该考评方案三年历经2次调整完善,已形成6大管理项目、52个子项目、11个类别、1000余个节点的考核体系,涵盖了法院所有岗位、执法行为以及司法要求,尤其是将绩效结果纳入法官档案并与干部使用相挂钩,解决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没有区别的问题。充分发挥综合科室的工作分析、职责督办、责任考评等管理职能,通过日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工作月度或季度定期考评等方式,实现了任务、绩效的动态管理。将执法质量、效率和作风等各项工作情况记载于《干警执法档案》。三是强化科技应用,优化文明司法技术。投资400余万元,创建起法院局域网络和门户网站。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所有流程都是网上流转,院长、庭科长根据授权实行网上监管,司法行政工作均在网上运行;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在“云储存”基础上,又自主研发了“云计算”平台,提高了信息科技应用的广泛性和安全性;信息技术的全面引入,促进了司法审判工作提质、提效。在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我院介绍了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经验。
厚德载法治,公正树丰碑。时代造就进取者,时代呼唤开拓者,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鸡冠区法院必将继续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维护公平与正义,促进和谐与发展,为加快建设活力、生态、宜居、幸福新鸡冠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让精神文明之花在鸡冠区法院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