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法院审理案件终结诉讼的几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4-03-21 08:53:07


                    法院审理案件终结诉讼的几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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