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民商审判“四阶段调解”实现“五无”
作者:李涛 发布时间:2014-03-24 08:49:29
针对民商案件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纠纷群体化、审理难度大的特点,密山市法院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拓宽调解渠道,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即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大力推行全程调解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去年以来,调解结案的占审结案件的85.2%,做到了调解无反悔、无申诉、无缠诉、无信访、无上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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