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销售防疫物品
假冒慈善机构募捐
利用疫情特殊时期非法敛财
此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以下真实案例告诉你
抗击疫情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一旦触碰法律红线
你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1:虚构销售口罩诈骗财物
小赵谎称其有稳定的医用一次性口罩、N95口罩来源,通过微信兜售口罩,收到买家的货款后,却用于网络赌博挥霍等。在买家催要口罩时,小赵采取给被害人寄送零食的方式拖延,随后变更手机号码、微信等联系方式,使买家们无法与其联系。小赵采取上述手段先后骗取多名买家口罩款合计34.18万余元。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利用网络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小赵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销售疫情防护用品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应依法从严惩处。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赵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案例2:假冒慈善机构骗取疫情募捐
小孙、小蒋经预谋打印虚假宣传材料3000份,在某市多地张贴、散发,假借“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市志愿者协会”之名,以“为抗击新冠肺炎募捐”为由,谎称已联系到口罩等物资的购买渠道,欲欺骗他人向小孙微信账户转募捐款。当日,小孙、小蒋到案。截至案发,尚无钱款转入孙某某微信账户。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孙、小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冒慈善机构的名义,以赈灾募捐为由,欲骗取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小孙、小蒋假借抗疫之名,实施诈骗行为,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小孙、小蒋已着手实施诈骗,因被及时查获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小孙、小蒋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