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转作风·办实事】用温情处理抚养费纠纷 以正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3-31 08:58:47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也缓和了当事人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

    小孙(化名)与娟子(化名)在2018年年末结婚,因感情不和,2019年8月离婚,离婚时娟子还怀着8个月的身孕。因双方矛盾太大,娟子不想再与小孙见面,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担。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所需要的花费也与日俱增。娟子实在无力承受,就找到小孙,要求小孙支付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小孙在南方贷款开了一间修车行,每月除了日常开销,还要额外偿还贷款。因为疫情原因,生意并不景气,生活压力很大。同时,由于离婚时的矛盾,娟子也不同意小孙探视孩子一一(化名)。三年时间,父女之间甚至没有见过面,说过话。由于双方就抚养费的问题没有解决,娟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小孙给付抚养费。

    案件立案后,鸡东县就因疫情原因实施了管控,当事人无法到庭调解,但是,吕仙华法官一直心系孩子的生活,努力推进案件调解,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电话与双方沟通交流,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并通过视频调解的方式,让小孙与一一第一次在视频上见面,一一奶声奶气的一声爸爸,让小孙泪如雨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考虑到小孙的生意不景气,娟子也同意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来支付抚养费,之前拖欠的部分可以延期偿还,并同意小孙探视一一。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案件调解后,小孙在微信上感谢吕法官,还说道:“吕法官,说句实话,孩子那两声爸爸,叫的我真不是滋味。”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的关心,即使是离异家庭,在子女问题上双方也要妥善协商,让子女在有爱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因此,鸡东法院家事审判一直都秉持着人性化的办案宗旨,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被抚养人的原则,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努力为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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