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鸡东县,有一个执法必严、但又充满温情的法庭——鸡东县人民法院哈达人民法庭。该庭作为合同纠纷专业化法庭,负责审理鸡东县域内所有合同纠纷类案件。“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庭参与到社会综合治理中,把法官的光和热从审判台发散至辖区群众。”是哈达法庭干警们对法庭工作的定位。加大调解力度,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是哈达法庭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鸡西市“一都五城”的具体落实。
成立合同纠纷专业化法庭后,哈达法庭受理了一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快递服务合同纠纷。
先期集中调解
收到案件后,哈达法庭首先组织双方进行集中调解,由于双方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具体服务标准存在较大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面较广且案件主体相似、法律关系类似,哈达法庭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导入示范诉讼审判程序,采用“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方式进行化解,即通过选取1个案件先行立案诉讼、示范裁判,参照裁判结果调解处理其他同类案件。
示范诉讼
哈达法庭审理认为,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金有明确约定,原告主张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要求调增违约金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考虑到违约金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制度定位及涉案购房合同的约定,综合原告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客观事实,故判决被告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赔偿原告逾期办证违约金。
再次集中调解
案件的成功审结,为其他案件当事人与被告达成和解奠定了基础。根据裁判结果,哈达法庭积极联合住建部门共同化解纠纷,通过在示范案例的基础上提出调解方案、耐心细致进行法律释明,最终该批共计10个案件均成功调解,涉案标的达170余万元,获得了原被告的一致肯定。
今后,哈达法庭将继续推行类案纠纷“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通过“先期集中调解程序-示范诉讼审判程序-再次集中调解程序”流程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诉、调的程序优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