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转作风·办实事】裁判文书电子送达 诉讼服务再提速

  发布时间:2022-04-06 10:19:54



    “我收到裁判文书了,谢谢法官!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不用到法院就可以处理完所有事情。”王某收到裁判文书后在电话中感慨道。

    2022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送达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群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辽宁省沈阳市居住,因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无法到鸡东法院参加庭审活动,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庭长李群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在了解案件事实之后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多次进行协调,最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原告同意撤诉。考虑到被告王某的实际情况,庭长李群向王某详细解释了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可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经王某同意后,通过微信发送图片的方式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让身处外地的当事人第一时间收到法律文书。

    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持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顺应信息化时代诉讼服务的趋势,突破传统办案的局限,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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